有网友问车信网:我三年前有违章300没交罚款,驾照一直拖审,现在要是交的话会不会要成千上万啊?
车信网回复:
其实,这个问题我们在办事指南里也谈到过,可参考《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计算》http://www.51yddb.com/zhinan/zhinajin.htm,我们再来仔细分析下。
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,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,其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二条规定: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:(一)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;...
也就是说,从2009年4月1日起,驾驶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(不管是几年前的),加处罚款(俗称滞纳金)最高将不超过原罚款的100% 。修订后的法律实施了,老的法律当然就废除了,所以现在来处理2009年4月1日之前的违章要按照新修订的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来处理,也就是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。
这位朋友处理违章时要缴纳罚款300元以及滞纳金300元就可以了。
很多朋友在查询到自己车子有违章未处理,就很担心有滞纳金。其实,大家在交警大队处理“电子警察”违章,拿到《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》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,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,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。没有去开罚单的“电子警察”记录,不会产生滞纳金。
但是要注意,同样禁停、闯红灯或闯单行线,如果是民警现场处罚开出了罚单,就一定要及时去交罚款,否则是有滞纳金发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