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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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湖南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1.20元,
湖南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945.50元,
湖南省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12.50元,
湖南省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05元,
湖南省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625元。


 

2008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

1、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3.54元
2、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4.26元
3、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990.72元
4、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7.38元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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