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  【车信网】提供2009年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、2008年吉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交通法规、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服务,由吉林统计局权威发布2008年、2009年吉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。


 

吉林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吉林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12829.45
吉林省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   4932.74
吉林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 9729.05
吉林省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443


 

2008年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:

1、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11285.52元
2、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   4190元


 

相关文章:
  • 城乡之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何适用
  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
  •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
  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索赔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
  • 不服责任认定怎么办
  •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
  • 交通事故中各地机动车赔偿责任、比率的划分
  • 12种负全部责任的行为
  • 14种负主要责任的行为
  • [文书]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书
  • 车信网首页 | 违章查询 | 驾驶证查询 | 办事指南 | 爱车宝典 | 汽车频道 | 事故处理 | 香车美女 | 在线留言
    QQ留言:7944717 | 网站地图 |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