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


  【车信网】提供2009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、2008年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交通法规、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服务,由天津统计局权威发布2008年、2009年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。


 

2009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为19423元;
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为13422元;
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为9670元;
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每年为4593元;
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为3332.5元;
天津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


 

附:天津市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:

一、天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6357元;
二、天津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年支出为12029元;
三、天津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8752元;
四、天津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118元;
五、天津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为2225元;
六、天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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